化学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报告批改下发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9-24  作者:  浏览次数: 66

化学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关于实验报告批改、下发的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的让学生了解并纠正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实验教学的教师应认真、及时批改实验预习报告及实验报告,指明问题,并在每个行政班报告全部收齐后3周内下发给学生,每个行政班留5份优秀实验预习报告和实验报告(各5份)存档,并向相关学生说明存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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