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关于易损实验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3-12-21  作者:  浏览次数: 52

化学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关于易损实验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的规定

由于青岛校区气候潮湿,部分仪器设备若长时间不开工运转,容易造成设备损坏,配件功能缺失,为保证教学实验的正常开展,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损耗,化学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教师按以下规定对易损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1.中心教师对负责的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排查统计,包括仪器种类、套数、年运行时数、易损程度等,统计表在中心网站下载:http://ceec.upc.edu.cn/。统计结果在2014年1月10日前上报中心。中心组织讨论确定易损仪器种类、套数。

2.在无教学实验期间(包括假期),易损仪器负责教师每2周将设备运行1次(每月双周周3),做好运转记录,如发现问题则及时上报,并协调解决。中心负责人在每月双周周3进行检查,确保易损仪器定期运行,检查结果将计入年终考核。

3.易损仪器负责教师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对仪器进行运转维护,可提前向中心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委托其他熟悉该仪器设备的教师帮助运行仪器(被委托的教师对该仪器运行维护负全责),或调整仪器运行的时间。

化学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1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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